反對戰爭≠擁護獨裁

4月4日新州/紐約週報登出了Chiu女士的讀者來信,上期又刊出了Howells與王碼兩位先生的批評文章。首先,本人歡迎任何人對本人寫的任何文章進行評論或批判,口誅筆伐都可以。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特徵,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但評論和批判要擺事實講道理,而且要就事論事。對三位的批評,現答覆如下:
首先,對Chiu女士的來信,本人沒有特別的評論,她擁護戰爭,我反對戰爭,“言論自由,各自表述,”這很正常。只是要澄清如下幾點。第一,本人從來沒有說過美國是“帝國主義國家”,只是說美國的某些對外政策是“帝國主義行徑”。作為一種國體或政體,帝國或帝國主義國家已經不存在了。但這並不排除某一國的某些政策、理論或行為具有帝國主義的特點;第二,本人所謂的“帝國主義”採西方通用概念,即通過奪取領土或取得政治、經濟、軍事控制等手段來擴張權力或勢力的“政策、行為或主張”(參見Webster關於Imperialism詞條)。我不知道Chiu女士與Howells的“帝國主義”解釋源出何處,請指教;第三,本人不是一味地反對戰爭,像第一次波斯灣戰爭本人就舉雙手支持,因為伊拉克侵占了科威特,美國率領盟軍把薩達姆趕出科威特完全是正義之舉。
Howells自稱在獨裁專制的中國生活了40年,按說Howells應該有寬容之心,能容忍不同意見,因為專制的特點就是只允許一種思想,一個聲音。但就因為本人寫了幾篇反對美國攻打伊拉克的文章,而且本人並非為薩達姆辯護,只是反對戰爭,暴力這種方式,Howells居然就給本人扣上“反美和維護專制”的大帽子。按照Howells的邏輯,全美幾百萬、全世界幾千萬反戰示威者豈不都要劃為薩達姆的幫兇和獨裁者的擁護者?
本人是民主自由觀念的熱烈擁護者和追求者,70年代末80年代中葉在北大讀書時曾多次參加學生遊行,89年民運曾幾次上天安門聲援,在人民大學參與發動教師罷教,與被稱為“民運黑手”的人物過從甚密,並因此而遭到北京市公安局的訊問而耽誤出國留學。Howells君是何方神聖我不知道,但就憑幾篇反戰的文章將在下劃入“幫兇”和“皇上治下代言人”的行列豈不要讓人笑掉大牙。Howells又說72%的民意支持對伊拉克戰爭,多數人支持對伊戰爭,少數人難道就不能表達不同意見嗎?就可以被扣上“狹隘民族主義”的大帽子嗎?Howells是很“推崇”民主自由的,但須知民主自由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容忍不同意見,容許少數人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言論,美國憲法修正案明確保障個人的言論自由,而不論這種言論是代表少數還是多數,也不論這種言論是“對”還是“錯”,是擁護政府,還是反對政府,只要不鼓吹暴力,不煽動種族仇恨,不違反法律,任何人都有權力表達自己的觀點。
王碼先生對本人的專欄全盤否定,上綱上線,扣帽子、打棍子,甚至進行人身攻擊。像王先生這種文章在北美報刊上已經很難得一見了,但又似曾相識,與文革時的大批判如出一轍。王碼聲稱“中國人民對毛主席的功過是非早有公正正確的評價,無須一個美國商人來評論”,不知道王碼有什麼資格代表中國人民,更不知道王碼所謂的中國人民的“正確評價”是什麼,就算王碼心中有一個所謂的“公正正確的評價”,也不能剝奪一個毛詩讀者對毛詩發表評論或看法。不要說本人不是王君所稱的“一個美國商人”,就算是一個純粹的美國商人,難道王先生就有權阻止他發表自己的看法嗎?
王先生稱本人寫的文章用的都是片面材料,甚至暗示有抄襲之嫌,抄襲可是大罪,不能不認真對待,我要請王君舉出哪些是抄襲?如果舉不出的話,我只能說王先生在誹謗。王先生質疑本人發表反戰文章的用心何在,真是好笑,本人就是不喜歡這場戰爭,難道不可以嗎?美國前總統卡特也稱這場戰爭是“不義的戰爭”,王碼为什么不質疑卡特的“用心何在”?
本人在新州/紐約週報開設專欄以來已有近四年,每週一篇,不拘題目,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一是自己喜歡讀書寫作;二是給大家提供財務保險方面的基本知識;三也是自娛娛人。本人的專欄從未限定只寫伊拉克戰爭或只寫9‧11,相反,絕大部分文章都與此無關。王先生說“范專欄沉沒了”,不知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還是你的一廂情願。不管你怎说,我的專欄還會繼續寫下去。
大家都知道文責自負,本人寫的文章從來都只代表我自己,與我服務的公司沒有任何關係,我的專欄中也從來未提及我服務的公司。王先生居然把本人的文章與本人的公司聯繫在一起,而且用詞刻毒蠻橫,其所反映的王先生的人品與文品,讀者自有評論。王先生看不起本人的專欄也沒有關係,不讀就是了。王先生若有志的話,也可自己開一個專欄,讓在下見識一下王先生的錦繡文章,讓讀者評判一下王先生的真才實學。(又,不少讀者來電對本人表示聲援,特此致謝。)
(5/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