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攻伊師出無名

在未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情況下,美英還是對伊拉克發動了大規模的戰爭。盡管美國宣稱這是一場“解放戰爭”,然而從道義和法理上看,美國攻打伊拉克是站不住腳的,完全是以強凌弱的帝國主義行徑,正如美國前總統卡特所指出的“這是文明史上罕見的不義的戰爭。”

美國宣稱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對美國構成了威脅,所以美國有權採取先發制人的策略,入侵伊拉克,消除薩達姆的武裝。先不要說美國到今天也未查獲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就是薩達姆真有的話,也不可能更不敢拿出來主動攻擊美國。伊拉克是個弱國,小國,又經過第一次海灣戰爭和其後長達十幾年的封鎖禁運,伊拉克的軍力更見衰弱,給薩達姆天大的膽子,他也不敢主動招惹美國。伊拉克是個國家,不像賓拉登可以一下子從人間消失。第一次海灣戰爭後,美國在伊拉克設置“禁飛區”,動不動就對伊拉克的雷達和防空陣地發射飛彈,誰對誰構成威脅,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實嗎?而且當今世界擁有最多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恰恰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次使用核武器的也是美國。去年公佈的美國國防部機密文件也顯示,美國計劃在必要時對包括俄國、中國、北朝鮮、伊朗、伊拉克、敘利亞和利比亞等七個國家事先使用核武器。連《紐約時報》也抨擊美國搞“核訛詐”。美國對伊拉克的指責正如中國古語所說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第二,美國聲稱伊拉克政權和本‧拉登的基地組織有牽連,但至今拿不出任何實際的證據,完全是“莫須有的罪名”。9‧11恐怖攻擊是本‧拉登的基地組織幹的,與薩達姆並沒有關係。

第三,美英對伊拉克動武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授權,美英屢次運作要聯合國表決對伊動武,但都因湊不夠9票以及法、俄矢言否決而作罷。反對對伊動武的不僅包括小國、弱國,就是美國的盟國、鄰國也不支持,這是美國外交上前所未有的大失敗。回顧91年海灣戰爭中,不僅有聯合國的授權,而且有幾十個國家出兵參戰,而這次參與攻伊最力的只有一個英國。昔日的大英帝國狐假虎威,想借著與唯一超強美國並肩作戰而重拾昔日的榮耀。但支持攻伊的英國、西班牙都爆發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反戰示威,英國內閣三名閣員辭職抗議,西班牙內閣更是在國內一片反戰聲中撤回了出兵的決定。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全球(包括美國)的一片反戰聲無疑是對美國攻打伊拉克合法性的強烈否定,也是對美國實行單邊主義,實施先發制人攻擊政策的抗議,布希上台以來就開始推行單邊主義,一切以美國利益為最高和唯一的出發點,不願與別的國家謀求和分享共同利益和共同安全。9‧11後美國發展出一套“先發制人”的布希主義,要在真正的威脅形成之前,就展開先發制人的攻擊來消除威脅的源頭,但威脅的認定完全由自己來決定。這是對聯合國憲章的公然違背,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國家使用武力只能限於個別或集體自己。“先發制人”式攻擊只有在面臨“即刻”被攻擊的緊急狀態下,才被許可,而如何認定“即刻危險”的標準,也必須基於某種國際共識。如果任由個別國家決定受到威脅就發動攻擊,任何一個大國、強國都可以藉口小國、弱國構成了威脅而對它大打出手,只要我看你不順眼,或者你不聽我的話,我就可以收拾你。這樣下去世界就永無寧日了。

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條約》以來,國家主權的概念就成為國際關係的基石,在一個國家未對另一個國家構成現實和緊迫的威脅之前,別的國家就不能對它進行攻擊,二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就是基於這一理念來處理國際糾紛的。如果美國的“先發制人”戰略不受到遏止的話,國際社會就會退回到弱肉強食、強權就是公理的野蠻時代。
(3/2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