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麼稅多?

[tabby title=”美國為什麼稅多?(1)”]

美國有二句諺語:“You  can  forget  everybody  but  your  mother-in-law  and  IRS”(所有人都可忘記,只有丈母娘和國稅局不可忘),又說,“There  are  two  things  are  guarantees:death  and  Tax”(人生有兩件事是逃不掉的:死亡與交稅)。在報稅季節,相信大家對這兩句話一定感受最深。美國有應稅人口約一億,按法律規定這一億納稅人都要在4月15日以前向國稅局申報上一年的收入和應交的稅。不足的要補,多交的可申請退回。不論是低收入者還是富人臨到要交稅時,心情都是一樣的:“怎一個愁字了得。”這是人之常情。大家辛苦一年12個月,有3-4個月是為IRS打工。有些收入高的(如醫生、律師)更是一年365天有180天是“學雷鋒”,無私奉獻了。大陸來的人都很難理解美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稅,這麼重的稅,今天的專欄就想談談這個問題。
1、徵稅的法律依據:美國是法治社會,一切都講究於法有據。美國各級政府向芸芸眾生徵收各種稅收也是來自法律的授權,獨立戰爭後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段就明確規定國會有權“Lay  and  collect  taxes,duties,imposts  and  exercises,  to  pay  the  debts  and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and  general  welfare  of  the  U.S”,當年北美十三州之所以要求獨立其理由就是英國沒有徵得十三州的同意而肆行徵稅。所以,一旦獨立建國,美國的開國先賢們馬上把徵稅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並且規定徵稅權在國會,總統可以要求加稅或減稅,但決定權在國會。1913年美國又通過了憲法修正案第十六條,進一步明確了征收所得稅的合法性。這一條規定“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也就是說所得稅的徵收是不管收入來源,不管各州人口的多寡,也不搞各州的比例分配,只要是美國人一視同仁都要交稅。

美國憲法及其修正案為美國政府徵稅提供了合法性,所謂政府包括,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Local)政府,因為政府的多層性,也就有稅收的多樣性:上有聯邦稅,中有州稅,Town(Local)徵Property  Tax(房地產稅),有些大城市還收City  Tax(如紐約市)。

2、稅收的作用何在?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說的很明白,稅收有三種用途:還債,維護國防以及為了美國的福祉。應該說在十八、十九世紀美國的稅很少,納稅主要是富人的事,中產階級幾乎不要交稅,20世紀以後美國的個人稅開始猛增先是大量徵稅應付兩次世界大戰,也由於29-33年的經濟危機,羅斯福實行“新政”,政府干預經濟,舉辦大型工程,同時建立社會福利制度。這一切都要錢,而政府的收入主要來自稅收,所以我們看到20世紀以後美國的稅越來越多,交稅不再是富人的專利,中產階級和低收入者也要納稅,而且中產階級逐漸成為納稅的主體。

目前美國稅收的大頭是聯邦所得稅,約佔整個聯邦稅收的57%,其中個人所得稅佔46%。公司所得稅佔11%。除所得稅外,還有遺產稅、贈與稅、資本增值稅(Capital  Gain)、銷售稅(由州徵收,個別州不收Sales  tax),州政府也徵收所得稅(稅率較低),Township主要徵Property  Tax。

美國每年徵收的幾萬億稅收主要用在什麼地方呢?以1999年為例,花在社會安全保障和輔助方面的所佔比例最大,約佔41%,主要用在照顧低收入者、殘障者、老人和醫療補助,國防開支約佔15%,國債付利息約佔14%,其他主要用在補助地方、公共服務、修橋鋪路等方面。在克林頓主政時期,經濟繁榮,美國財政不僅達到收支平衡,而且還累積了大量盈餘。但布希上台以來,經濟衰退,稅收減少,開支反而增加,赤字又現。像今年光軍費就高達3400億美元,若按1億納稅人頭計算,平均每人要        攤上$3400。這次打伊拉克戰爭,又額外支出800億美元,這筆錢也要由你我這樣的納稅人分攤,人均800美元。總之,美國是家大業大開銷大,又是世界警察,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美國稅多,為什麼中產階級一年365天有大約100多天是為國稅局幹活的道理。
(5/2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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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僅稅類多(所得稅、利得稅、Sales  Tax、遺產稅、贈予稅、州稅、地產稅等),稅率高(所得稅率高達38.6%,遺產稅更高達50%),另一個特點就是實行累進稅制,即收入越高,稅率越高,下表為2003年聯邦所得稅表(已婚、聯合報稅):

也就是說,對已婚家庭來說,在2003年稅務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若聯合收入少於$12,000,則不需交稅。若年收入為$15萬,則你的Basic稅金是$24,661.50,而超過$114,650的部分即$35,350要再交30%即$10,605的稅。兩者應加你的實際稅金是$35,266。當然,此處的應稅收入是指扣除可以抵稅部分之後的收入,可以合法抵稅的主要包括各種合格的退休計劃(401K,403B,SEP,傳統IRA等),Mortgage中付利息的那部分,Property  Tax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扣減的項目,若你有Business或者你領1099表,則與Business有關的一切合理的開銷也可以從收入中扣除。

這種收入越高稅率越高的累進稅制自然引起中產階級和富人的不滿。一到報稅的時候,這些人尤其憤憤不平:我們都是辛勤工作,掙錢多也是血漢錢,而有些人不工作,整天遊手好閒,卻坐領政府福利救濟。這是獎勵懶惰,懲罰辛勞,很不公正。儘管華人很少從社會公正角度來看問題,但抱怨卻是相同的,但是擁護累進稅制的人卻正是從社會公正和平等的角度來為累進稅制辯護。這一派人認為一個社會要維持穩定,創造安定的發展環境,就一定要抑制貧富分化。如果貧富分化太懸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窮人連生存的權力都沒有的話,就一定會起來造反,打亂現存的社會秩序,使“大地象陶輪一樣翻轉起來”(古埃及奴隸起義時的情景)。若社會動亂,損失最大的是富人,財富越多越容易成為發洩憤怒的對象。相反,“無產者失去的只有鎖鏈”(馬克思語),窮人只有賤命一條,無所謂。世界歷史上大多數農民起義造反都是由於財富分配不均,窮人無路可走造成的。美國要維持長治久安,就必須在鼓勵大眾發家致富推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讓窮人有活路可走,可以維持基本的生存生活條件,具體做法就是對高收入者徵收更高的稅,再通過社會福利等手段補貼、救濟窮人(低收入者),細想想這套理論和邏輯頗有道理。200多年來,美國除了因奴隸制問題打過內戰外,從來沒有大的內亂。這種和平穩定的環境造就了美國從一個蠻荒的北美十三州經過短短的200年一躍而成為世界上最強大富足的國家。

反觀5000年中國歷史,戰亂頻仍,農民起義不斷,中國社會經歷了無數次的由亂而治,又從治走向亂的循環往復,所謂“亂久必治,治久必亂”。造成動亂的根本原因就是社會不公正,貧富分化太懸殊,“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富者獲取財富的手段不公,或勾結官府,或巧取豪奪,而一般民眾被剝奪公平競爭的機會。國家(政府)既未創造一個公正競爭的環境,又沒有通過政權的力量來有效地解決貧富分化,反而站在富者、強者一邊掠奪、壓制貧者、弱者,使貧者、弱者無路可走,最後只好揭竿而起,扯旗造反。因為造反是死,不造反也是死,但造反卻有成功的可能,推翻舊王朝,建立新政權。在社會大動亂時,富人及其財富也就成為陪葬品,灰飛煙滅。而中國社會也就在治與亂中輪迴不已。究其根源就是未能解決社會公正問題,而美國則通過法律解決機會平等問題,創造一個公正競爭的環境,使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相對而言)。在美國很少有人抱怨Bill  Gates賺錢太多,而在中國大陸人們往往會批評一個富豪靠不正當手段發財。同時,通過稅收來抑制貧富分化,使窮人維持基本的生活方式,從而保證社會穩定,社會穩定了,富人才能更富。從這個意義上說,你多付稅買來了一個讓你能賺更多錢的社會環境。
(6/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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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期專欄文章說過擁護累進稅制的人主要從抑制貧富過度分化維護社會公正的角度主張富人應該多交稅,收入越高,稅率也越高。而反對的一派則抨擊累進稅制是懲罰勤勞者,獎勵懶惰和不思進取,高稅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兩派攻訐,互不相讓。從歷史來看,隨著政府機構的擴大,政府職能的增加,美國個人所得稅徵收的面也越來越廣。在19世紀中葉南北戰爭前,美國只對極少數最富的人徵收所得稅,而且時徵時斷,取決於美國的經濟狀況。1913年美國通過了憲法第16條修正案,為永久性、普遍性徵收個人所得稅提供了法律基礎。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美國只對極少數富有人徵收個人所得稅,1939年,美國只有7%的個人交所得稅,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納稅的個人上升到60%,今天納稅者的比例更達到95%以上,幾乎所有有工作收入的人都要交個人所得稅,納稅的主體也從富人轉向廣大的中產階級。

所以說所得稅的徵收是大政府的結果,政府職能越大,需要的錢也就越多,錢從哪裡來呢?先是從富人,然後是從芸芸眾生,靠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前幾年美國出了一本暢銷書《富爸爸窮爸爸》(Rich  Dad  Poor  Dad),該書認為政府的職能就是征稅與花錢,政府官員的工作是花錢和雇人,他花的錢越多和雇的人越多,他的機構就會越大,在政府中,誰的機構越大,誰就越受重視。

同時稅制的爭論也是有明顯的黨派色彩。一般來說,共和黨代表富人的利益,主張降低稅率,而民主黨則代表中下階層和低收入者的利益,力主維持福利,反對過份減稅,尤其反對主要有利於富人的減稅計劃,每當共和黨推出一個減稅計劃時,共和黨總會標榜對勞動階級(Working  Class)多麼有利,每個家庭多得了幾百塊錢,而民主黨則攻擊它得益最多的是富人,窮人和中產階級只是作為陪襯,只分得很小一杯羹。而每當民主黨人上台當總統,主張增稅以維持福利時,共和黨也會不失時機地攻擊民主黨只會征稅,掠奪中產階級。

一般而言,共和黨主張低稅率,民主黨反對盲目減稅,但也有例外,老布希總統88年競選總統的口號是“Read  my  tips,No  more  tax!”但上台後由於各種因素被迫打破承諾增加稅收,馬上被民主黨抓住把柄,大肆攻訐,那一句“Read  my  tips,No  more  tax!”的名言也成為斬斷老布希第二任總統夢的利斧之一。現任紐約市長布隆伯格是共和黨前市長朱利安尼鼎力相助才登上市長寶座的,他本人是企業家出身,他上任二年不到,迫於市政府財政困難而決定增加稅收,裁減員工,立刻招致各方攻擊。所以說共和黨與民主黨在稅收問題上的攻訐爭鬥、唇槍舌劍,看似水火不容,既生瑜,何生亮,但都有一個度,一條底線。這個度這條底線就是要維持美國政府的基本開支,最起碼的社會福利和公共設施。想想看,美國明年的軍費開支就是$4,000億,聯邦政府有上百萬員工靠薪水養家糊口,美國的社會安全保障,Medicare、Medicaid,美國四通八達的Highway,這些都要靠稅收來維持,這些是不能砍的,而民主黨有時候要增稅,也有一個度,就是不讓廣大的中產階級“出血”太多,不能在政治上失分。

現總統布希一方面要減少稅收,另一方面卻又增加開支,導致預算再次出現赤字,布希的應對之道是增加國債(bonds,  bills  ,notes)。布希寄望減稅能刺激經濟復甦,經濟復甦會增加稅收,最後達成預算平衡,但減稅並不必然刺激經濟增長。二年前布希上台之初就推出了$2.35萬億美元的減稅方案,但二年下來經濟依然一團糟,前幾天國會又通過了$3,500億的減稅計劃,但具體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作為華人移民,不論是來自港台還是中國大陸,相信都對美國的高稅率頗有怨言,但我們要知道美國是個私有制社會,政府不辦企業,基本沒有收入來源,只能靠個人所得稅和公司稅來維持。美國這麼一個龐然大國要運轉,人民要安居樂業,老人要老有所養,窮人要得到救濟,美國的軍艦要在四大洋自由巡弋,都要靠你我他的稅收。相對於港台中國大陸來說,美國的稅率是高的,但相對於北歐一些高福利國家(丹麥、瑞典、挪威、芬蘭),美國的稅率還算低的,就是美國的近鄰加拿大,稅率也比美國高許多,想通了這一點,大家也許能心平氣和一些。畢竟你稅率高,說明你收入高,就算你交最高的稅率38.6%,賺$100,你交出去$38.6,你還能keep$61.40,大頭還是你的。
(6/1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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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幾期專欄文章討論過美國為什麼稅多,增稅減稅與美國政黨政治的關係。今天,想談談如何合理地省稅。正因為美國稅多,合法地省稅也就成為大家的共同願望。對那些收入高,稅率也高的人來說,省稅更是他們的top  priority,因為a  penny  saved  is  a  penny  made(省了一塊錢就等於掙了一塊錢)。在美國光會掙錢還不夠,還要懂得理財,懂得稅,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省稅。所謂稅務規劃的目的不僅僅是今天少交稅,而且要兼顧長遠,不僅要今天少交所得稅,還要少交資本增值稅,少交甚至不交遺產稅。

一般人談到省稅,首先想到的,主要考慮的就是抵稅(tax-deductible),但抵稅只是一個環節,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延稅(tax-deferral)和免稅(tax-free)。健全的稅務規劃應該是綜合利用抵稅、延稅、免稅的技巧和產品來達到今天少交稅,不用每年交稅和以後拿出來不用交稅的目的。

先談談抵稅(tax  deductible):即這部分錢不用交當年的所得稅。對於工薪階層(領W-2表)來說,能抵稅的地方很少,主要指投入各種合格的(Qualified)退休計劃的錢,包括401K,403B,傳統IKA等。投入這些計劃的錢不計入當年收入,不用交當年的收入所得稅。若你收入$10萬,投入401K$12,000(2003年),你按$88,000報稅($103-$12,000)。對於作business的人來講,抵稅的空間就大得多。首先,各種與business  有關的,合理的(related  and  reasonable)支出都可以從當年的收入中減掉,不算純收入,因而不用交所得稅。比如說賣房子的Realtor一年花在廣告上$3,000,這$3,000可以從收入中減掉不用交稅。自行開業的醫生買傷殘收入保險的保費也可以抵稅。同時自已作生意的人(self-employed)開設的合格的退休計劃也可以抵稅。如SEP-Keogh計劃等。自雇業者可以將當年純收入的25%(投入後)或20%(投入前),最多$40,000拿出來設立一個SEP計劃或Keogh計劃。如果你今年淨收入$15萬,你最多可以將$3萬拿出來開設SEP,年終報稅時按$12萬來交稅。為什麼自雇業者開設的退休計劃可抵稅的百分比高於雇員的退休計劃(25%  vs.15%),抵稅額也大於雇員($4萬vs.$12,000,2003年)呢?稅法的這種對自雇業者的傾斜,目的是鼓勵人們創業。因為你創業若有利潤就要交稅,而且創業就要雇人,因而可以創造jobs。如何算自雇業者呢?主要包括sole  proprietor(個體戶),LLC,LLP,S  Corp.以及一些C  Corp.的車主、老板和合伙人(partners)也包括有一份固定工作,領W-2表,但又有兼職收入,領1099表的人。如醫生在醫院工作有固定收入,又自設診所part-time看病,或在別的醫院或診所打工有額外收入的人。

簡言之,對於領W-2表的人來說,若你想多抵稅,你所能做的是最大限度地往401K,403B里放錢,若你或配偶沒有這些計劃。你可以為自已或配偶開設能抵稅的傳統IRA。對於自雇業者(self-employed)或領1099表的人來說,能抵稅的地方有兩處,一是與business  有關的合理的開支,二是開設退休計劃,如SEP或Keogh。如果你既有W-2表,又有1099表,你可以同時擁有兩種合格的退休計劃,你既可以擁有公司提供的401K或403B,又可以根據1099表上的收入另外開設一個能抵稅的退休計劃。

二、延稅(tax-deferral):又叫緩稅,是相對於每年納稅而言的。投在某些財務或保險產品中的錢其資本增值、派發的紅利與利息不用每年交稅,等到拿出來以後再交稅。簡單地說,這是先交稅後交稅的問題。先交稅與後交稅有什麼區別呢?第一,每年賺的錢不用交稅,可以錢滾錢、利滾利(即compound  interest)。假如你投入$10,000,每年賺$1,000。如果每年交稅,28%的稅率計算,要交掉$280的稅,還有$10,720去再投資,而如果能延稅,這本與利共$11,000再去投資。在回報率相同的情況下,$11,000再賺的錢,當然比$10,720多,長期下來延稅與不延稅差別相當大。第二,通貨膨漲的因素,今天的$100,20年後可能值$150,$200,甚至更多。今天交$100的稅,那是實實在在的$100,20年後交$100稅,可能只值今天的$50,這就是金錢的時間價值。第三,對於某些人來說,退休後收入減少,其稅率也相應降低。第四,每年交稅(如銀行利息、資本增值等)也是很麻煩的一件事,不如最後交稅來得簡單明快。基於上述四點考慮,要盡可能利用延稅的產品。
(6/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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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專欄文章介紹過抵稅與延稅,一般來說,能夠抵稅的計劃大體都能延稅,主要指各種合格的退休計劃(如401K,403B,傳統IKA等),在59歲半以前,在拿出來以前其資本增值部分不用交稅。除了抵稅和延稅外,省稅的另一個環節就是免稅(tax  free)了,即最後拿出來時不用交稅,如人壽保險的死亡理賠,Roth  IRA、教育IRA等。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抵稅、延稅與免稅這三者不可能同時都得到。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種產品是從頭到尾都不用交稅的。你的401K享有抵稅與延稅的好處,但最後拿出來時一定要交稅。Roth  IRA以後拿出來時不用交稅,但投入Roth  IRA  的錢是稅後的,今天不能抵稅。而且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你要享受稅的好處,你就一定要受到某種限制或約束。Benefit與disadvantage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你不可能只得好處,不要限制。401K是能抵稅,又能延稅,但投入401K的錢有上限,今年只有$12,000,而且401K上的錢在59歲半前一般不能拿出來。如果提前提取會有10%的罰款,再加稅。Edu  IRA上的錢以後用於子女上大學,其Gain部分不用交稅,但放入Edu  IRA的錢一年最多只能放$2,000,太少了,而且有收入限制。如果你收入超過上限,你就不能開設Edu  IRA。這就是它的限制。你又想利用各種稅上的好處,又不要有限制,可惜世界上沒有這種好事。而且美國政府(國會)推出各種具有稅上好處的產品大都是量身定做的,都有某種目的和目標。401K、SEP是為了你退休而設的,目的在鼓勵你為退休生活累積足夠的退休金。如果沒有任何約束和限制,你可以隨時從401K中拿錢,那401K也就失去了它的意義,到你退休時你401K中可能就沒有多少錢。Edu  IRA與529計劃是專為小孩上大學準備的。各種限制與penalty是為了遏制與上學無關的挪用,保証專款專用。

一般人只注意今天能抵稅,對延稅不太上勁,對未來的免稅覺得遙不可及,但前文說過沒有一種產品是從頭到尾都能省稅的,你總得在somewhere交稅。健全的稅務規劃是充分利用各種財務和保險產品以達到最大限度地抵稅、延稅、免稅的目的,儘管不能抵稅、延稅、免稅三者通吃,但也要力爭利用其中的二個或一個好處,以達到省稅的目的。如果不善加利用,你一樣好處也得不到。典型的例子是放在銀行中的定期存款(CD)。放在CD中的錢是交過稅的,銀行每年給你少得可憐的利息(目前只有1-2%),但產生的利息你每年都要交稅,死後還要計入你的遺產,可能還要交遺產稅。下面就會介紹一些在稅上有一種或兩種好處的產品。

第一,兼有抵稅與延稅類的產品,這類產品多為退休而設立,主要有401K、403B、SEP、傳統IRA、Keogh計劃等,在59歲半以前一般不能拿出來。在拿出來以前沒有稅的問題。是作退休計劃的理想產品,應善加利用。

第二,兼有延稅與免稅類的產品,包括Roth  IRA與Edu  IRA。這兩者都是近五、六年來才有的產品。它們用的是稅後的錢,但賺的錢不用每年交稅,拿出來時也不用交稅。但這兩種計劃都有收入限制,超過上限即不能開設,也有放多少錢的限制。另一種既能延稅又能免稅的產品是人壽保險。各種人壽保險的死亡理賠日後都不用交所得稅。若作適當的安排也不用交遺產稅。各種永久性的人壽保險(Whole  Life,  Universal  Life等)都有現金值現金值,在滾動過程中不用交稅,在保險有效時把現金值取出來(withdraw)或借出來(Loan)也沒有稅的問題。

第三,延稅類產品。主要指年金(Annuity),一般人對年金不太了解。它與401K主要區別在於401K能抵稅,年金用的是稅後的錢。但401K有投入的上限,而年金則沒有上限,你可以一次投入5萬,10萬都可以。在滾動過程中,在59歲半拿出來以前都不用交稅。延稅的威力前面幾期專欄都已討論過,對於沒有401K或401K不足,或者有一大筆錢短期沒有什麼用場的人可以考慮把它投到年金中,享受延稅的好處,並為退休生活累積更多的資金。
(6/2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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