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物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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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王先生家裡的電線突然短路,損壞了一些家用電器,修理電器花了$900。這筆錢由誰來出,是電力公司,還是房屋公司﹖他先打電話給電力公司,但電力公司拒絕賠償,稱短路是由電纜failure引起,而這種由電設備failure引起的災害損失電力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後來他打電話給自己的房屋保險公司,對方很爽快地答應賠償,因為電線短路造成的損失在coverage之列。扣除自付的$500,一個星期後保險公司寄來了$400賠償支票。

上述保險就是一種物業災害保險(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簡稱物業保險。與人壽保險不同,物業保險覆蓋面更廣,也更複雜。人壽保險公司在人死亡之後給付賠償金,保多少賠多少。若是永久保險(WL,UL,VU)可能還要加上一部分或全部現金值(  Cash  Value)而物業保險就不同。它包括自有財物的損失,他人財物的損失,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受傷或死亡的賠償(開車撞了人),以及因  negligence(疏忽)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賠償(如醫生的  mal-practice)等等。物業保險有獨特的  co-insurance規定,若你的保險額少於co-insurance規定(一般是80%),如果有損失,你就拿不到全額的賠償。對人壽保險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一些ideas或  knowledge,但對物業保險,大家卻知之甚少,報紙雜誌介紹也不多。有鑒於此,本人將系列撰文介紹物業保險的基本知識。需要鄭重聲明的是本人撰寫的任何文章或提供的任何  information,均由本人文責自負,與任何公司或  agency沒有任何關係。

一、保險的起源和發展

一般認為世上最早的保險契約出自公元前3-400年的古巴比倫王國。兩河流域(幼發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即今天的伊拉克)創造了人類最早的文明之一,也誕生過最早的保險契約。最初的保險與海運有關,給出海航行的船只和貨物提供損失保險。而在古羅馬時期,則有了最初的人壽保險,給死者家屬提供喪葬費用。中世紀的歐洲行會也給會員提供類似於古羅馬人的喪葬保險。1310年弗蘭德斯(今比利時)出現了第一家商業保險公司,提供與貨物運輸有關的保險。17世紀初倫敦的勞埃德(Lloyd\’s)  保險公司開始給運往北美殖民地的貨物上保險。1664年倫敦大火,整個倫敦城幾乎全被大火吞噬。痛定思痛的英國人作了兩件事,一是加強消防工作,二是普及火災保險,算是一種亡羊補牢吧。由於英國是近代資本主義的發源地,保險業也隨著大英帝國的炮艦和遠征軍而擴及全世界。直到今天,儘管在工業生產技術創新和資本運作方面,英國都已成昔日黃花,但物業保險的重鎮仍在英國和西歐,以倫敦的勞埃德保險社為代表。
資本主義的發展和全球化的進程使保險業逐漸被全世界所接受,同時社會經濟的進步也使保險業日趨完善。在今天的世界,幾乎任何商業活動,只要有風險(risk)存在,就有相應的保險來保障,物業保險開始時只管財產損失,後來發展到liability賠償。如醫生誤診導致患者肉體和精神的傷害,或者因產品設計缺陷使消費者受傷害都要負賠償責任。
物業保險可分為兩大塊,一是cover自身財產的損失,主要有汽車保險,房屋保險(Home  owner與Dwelling)。商業樓宇保險(工廠、倉庫、餐館、辦公室、診所等),海陸空運輸等等。物業傷害保險除了保障自己所使用或take  care  of的財產外,另一大塊就是cover給他人造成傷害、損失的賠償,即liability保險。它主要保障因negligence  (疏忽)而給他人造成的損害(物質與精神上的)一般人買的汽車、房屋保險都有  liability  coverage。而幾乎任何商業活動都應有liability  coverage,以防成為被告。專業人士還有專門的liability  insurance,如醫生、針灸師要買mal-practice保險,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房地產經紀人要有  Errors  and  omission  insurance(錯失保險)。工廠、公司行號還要給員工買  workers  compensation,即勞工保險。這樣一旦員工在工作場所受傷時,保險公司會賠償受傷工人的薪水、醫療費等。如果沒有這種勞工保險,僱主就很容易成為被告而負擔龐大的賠償責任。
(9/2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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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專欄文章介紹了保險,尤其是物業保險的起源和發展,今天想談談保險的基礎和原理。

風險  (RISKS):保險業賴以存在的基礎是風險(RISK)。風險一般定義為“引起財務損失的不確定性”。常見的風險包括:早死,意外傷害,患病;由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對財物的損害和破壞;錢物的被盜;因疏忽或過失造成的的人身或財物損失而引起的法律訴訟。風險又分為兩種:純風險  (PURE  RISKS)  與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S)。前者指無意的,意外發生的,只有損失沒有獲利的風險,比如房子被火燒了。而投機風險則指有意識的行為,可能有損失也可能會獲利的事件和行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賭博,買彩票等。保險只保純風險,不保投機風險。風險的計算是一種概率統計,比如40歲的人有多少人會死亡,概率是多少,房子被火燒毀的可能性又有多大。保險公社根據精數師算出的概率來評估保險公社的風險大小,並在此基礎上確定應收的保費。

風險管理:各種純風險是客觀存在。人們採用各種方式來減少風險,常見的辦法有五種,其一為規避風險。比如不抽煙以避免得肺癌的風險,或是把摩托車賣掉以免被盜,還有些高風險醫生或歇業或退休以避免非常昂貴的MALPRACTICE  INSURANCE保費。但是大多數風險是無法規避的,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等等。其二為自己承擔風險和損失。當概率很小,或損失很小時,人們可以承擔風險。比如一輛很舊的車只買LIABILITY保險就可以了。但要仔細分析你和家人究竟能承擔多少損失。有些風險概率可能很小但損失你的家庭可能承受不起,如英年早逝,或房子被火燒毀。

減少風險的第三種方式是自保,一個大公司若有大量類似的損失可準備一筆FUND自救。但要指出的是自保並不能彌補損失,而是某種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第四種方式是減少損失,如安裝防盜警報,煙霧探測器,滅火器等。第五种也是最重要的方式是購買保險。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即把風險及其引起的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

保險的原理:投保人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支付保費  (premium)  ,換取保險公司承諾在災難或意外發生時向保險人支付事先約定的賠償。買賣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但又是一種社會機制,體現了有難同當的互助精神。保險公司收取成千上萬保人的保費,你受災了,蒙受了損失,保險公司拿其他人的錢來賠你;別人受災了,保險公司就拿你的錢賠別人。就人壽保險而言,保險不是使死人復活,而是使死者的家庭子女得到一筆賠償以維持正常的生活,付清MORTGAGE,小孩得撫養,得上大學,老人得照顧。就物業保險而言,燒了的房子得重建,撞壞的車子得維修,使你的經濟損失減少到最小。不論是物業險還是人壽險,其目的不是為了發財獲利,而是把經濟損失降低,即保險上的INDEMNITY原則。就人壽險來說,一個人能保多少是有一定限制的,一般不超過家庭收入的15倍;就物業而言,這棟樓價值$50萬,你最多能保$50萬。
(1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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