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与遗产规划

一般人认为只有富人才需要作遗产规划, 在这些人的头脑中只有象比尔盖茨、沃伦巴芬那样的世界首富、二富才算得上富豪,至少也要上Forbes 富人榜的全球400富才算的上是有钱人。于是这些人在考虑遗产规划时总是拖延,总认为自己财富不够,等到有了300万再说,到了300万又说到500万一定do something, 真到了500万他们又说等累积了1000万。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财富是越来越多,可规划还是一张白纸,什么也没写,什么也没作。直等到拖无可拖,或是突发什么意外时(如配偶过世),才翻然醒悟,意识到自己早该动手了,可这时已经损失了一个遗产免税额,或是错过了许多以前可以做现在没法做,或是还勉强可做但代价却非常高的计划。

拖延是人的天性,不到火烧眉毛时很多人都是“泰山蹦于前而眼不瞬”,眼都不眨一下。遗产规划就象人寿保险一样牵涉到死亡这一大禁忌,所以人们都是能回避就回避,能不碰就不碰。第二,他们很怕失去控制,怕一旦给出去了就没法控制;第三,他们也担心,如果给太多财富给小孩会宠坏了小孩,让小孩不思进取,爱之却害之。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消弥这些负面效果,或是将其控制在最小。有些安排,比如说设立家庭有限合伙制(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即FLP), 你可以把财富转到小孩的名下,你作为general partner可以维持完全的控制权和决定权,你小孩作为 limited partner只拥有一些股份,但对日常的运作没有发言权。这些转过去的股份日后不算你的财产,因而没有遗产税。再比如,你有一些高风险的business, 如rental property(出租物业),你可以设立LLC,再找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替你写一个专门的operating agreement, 就可以帮你极大地控制房客告你的风险,同时你也可以把出租物业的股份转给小孩,自己作为voting member 和 manager维持对出租物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你百年以后,这转出去的股份也不算你的遗产。

美国人说“态度决定一切”(Attitude is everything). 在遗产规划问题上我们也要维持一个开放的心态(open minded), 包括如何正确看待死亡, 如何看待财富。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这是免不了的。不管你如何不愿去想,大限来时,不管你对人生如何的留恋,也不管你有多少未完的伟业,要你走时你就得走。就象这次四川大地震,电光石火,地蹦山摧,房倒屋塌,7万多人一下子就与我们天人永隔。在财富问题上,我们要明白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走。你今生富可敌国,死后都是黄土一捧,或是骨灰盒一个,富贵贫贱并无多少区别。有了这些正确认识或心态后,我们再来讨论遗产规划就会比较心平气和,作起来也会比较顺利。

那么,什么人需要作遗产规划呢?基本上每个有小孩的人都需要最简单的规划,比如如果夫妇同时去世谁来作小孩的监护人,这已经是遗产规划的一部分了。当然我们主要讨论的是财产已经累积到一定程度的高资产人士的遗产规划。对高资产人士来说,只要你们的家庭总资产达到了遗产免税额程度,你就要考虑遗产规划。遗产免税额今年是200万,明年是350万,2010年没有遗产税。但不幸的是2011年和以后遗产免税额又回到100万。所以说,如果你的家庭财产达到100万,你就要考虑遗产规划问题。这100万包括几乎everything, 你的房子、土地、出租房地产、401K、IRA、股票、共同基金、银行存款,等等。如果你做生意,则包括你的business interest, 权利金等等。也包括你自己拥有的人寿保险。还有一点很重要,绿卡和美国公民的待遇有很大不同,如果健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则享有无限婚姻扣减(unlimited marital deduction),多少财产留给他/她都暂时没有遗产税,但健在的配偶若不是公民,比如绿卡或其他身份,则继承$125,000的财产没有遗产税,超过的就要交遗产税。如果你设立QDOT(Qualified Domestic Trust), 你也可以亨受美国公民的待遇。8月16日著名遗产规划律师徐立平将在Somerset Ramada Inn 旅馆再度开讲遗产规划和401K/IRA节税秘密(详见本报广告), 定座请电908-240-4029.

6/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