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華人理財投資的幾個特點

[tabby title=”淺談華人理財投資的幾個特點(1)”]

自從事財務工作以來,面談過上千家客戶,大多數是華人,少數是白人。我與客人見面,都會詳細了解他們的財務狀況,從退休計劃、小孩教育基金,人壽保險到日常的收入安排,力求了解他們的總體安排,看是否有遺漏或不妥的地方,也會詢問他們的財務目標、Concerns,關心的問題及其投資的理念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以了解他們是什麼樣的一類人。與美國人相比,華人理財頗有自己的特點,現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

第一,華人普遍重視儲蓄,總喜歡銀行裡多有點錢,而老美更注重及時行樂,有錢就花,甚至今天花明天的錢。中國人重視省錢,存錢的特點有其歷史文化根源。5000年的中國歷史多的是天災人禍和戰亂連連,赤地千里,餓殍遍野的記載不絕於史,所謂“千村霹靂人遺矢,萬戶蕭疏鬼唱歌。”就是在20世紀,中國也飽受戰亂(辛亥革命後直到49年)和人禍(如57年大躍進)的摧殘和蹂躪。多災多難的歷史培育了中國人的憂患意識,用老子的話說就是“福兮禍所依”,要居安思危。在理財上的表現就是要未雨繆綢,積谷防飢,有錢的時候要想到沒錢的時候,有飯吃的時候要預備沒飯吃的時候,所以中國人普遍重視儲蓄,為未來存錢,為困難時作準備。相反,美國歷史短暫,地廣人稀,資源豐富,儘管也經歷過戰爭和大蕭條(1929-1933),但從未出現過中國歷史上那樣的餓死人的情景,同時20世紀的美國一直是個富足的國家,政府通過稅收和福利來抑制過度的貧富不均,富人在美國當然活得很好,各種奢侈享受應有盡有,但窮人也有活路,政府的福利和救濟使低收入者階層和窮人也能享受基本的生活、教育和醫療照顧。富足的社會和完善的福利制度使一般美國人不用去Worry  About  未來,及時行樂,享受生活才是美國人的主旋律,鼓勵花錢,擴大消費也是從政府到商家刺激經濟、拉抬Sales的不二法門,在這種大環境下,讓一般的美國人不花錢也難。

第二,華人慢慢地接受了要理財、要作財務計劃的現代觀念。在中國大陸前幾十年,一般人連溫飽都是個問題,理財當然談不上,能在銀行裏存幾個錢就不錯了。到了美國,學業完成了,工作也找到了,可Disposable的收入也多了,未來要考慮的事情也多了:買房子、送小孩上大學,以及退休都要自己管。此外,美國又是個多稅的國家,工資收入要交Income  Tax,投資所得,銀行利息也要課稅,過世後財產傳給子女還要交遺產稅。如果不作計劃,錢不知不覺就花掉了,一事無成。

美國實行市場經濟,整個國家沒有具體的經濟計劃,但就企業、公司來說,又都實行某種形式的“計劃經濟”,下一年Sales多少,花多少錢搞  R&D,多少錢打廣告,是否雇人,雇多少人,公司董事會都會詳加討論,公司老闆心底都有本帳,一個家庭也是一個小的經濟實體,既有日常的衣食住行要照顧,也要考慮未來和長遠的計劃。華人到了美國,一旦完成學業,找到工作,都會考慮這些事情,有些人還多多少少作了一些計劃。一般來說,來美國時間越長的華人,儲蓄越多,計劃越好。

第三,華人普遍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都願意為子女上大學存點錢。中國人信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對子女日後在美國當官從政可能毫無興趣,但對培養子女成為科學家、醫生、律師卻是趨之若鶩。美國的統計資料也顯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日後的收入也越高,博士的年平均收入有$5萬多,碩士只有$4萬,學士只有$3萬,而只完成中學學業一年只能掙$2萬。美國的中產階級白人也希望送小孩上好的學校,但華人最為突出。我碰到不少客戶明確表示,最大的心願就是送小孩上常春藤大學,就是砸鍋賣鐵也願意!
(11/1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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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華人普遍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都想送小孩上名牌大學讀書。有個客戶告訴我,他給兒子取名“Harvard”,就是希望他日後能進哈佛大學念書。問及他們的財務目標時,絕大部分人都把給子女準備大學基金作為  Top  Priority,真所謂“悠悠萬事,唯此唯大”。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確是議而不決,只有“心動”,沒有行動或是有“宏偉”目標,但沒有相應的資金投入。之所以會有這種反差,其主要原因大體有兩個,一是覺得孩子還小(3-4歲),還有十幾年,不用著急;二是總想找一個十全十美的方式來準備教育基金,而目前的各種Programs,都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先說第一條遲疑不作的“理由”,只要看看目前的大學費用及其上漲幅度,你就知道準備大學費用只有太遲而沒有太早的問題,下表顯示州立、私立、常春藤三類大學目前,5年後、10年後、15年後、18年後四年大學期間的花費(假設每年增長5%):

如果你的小孩今年3歲,還有15年(2017年)上大學,那一年上州立大學,4年要14萬,一年要3.5萬,私立一年要$5.5萬,常春藤一年要8萬,就算你只為他(她)準備60%,一年也分別要  $2.3萬、$3.3萬、$4.8萬,對工薪階層來說,每年要拿出這麼大筆錢,稅後的,而且連續4年,相信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都是一個沉重的負擔。若你有2個小孩,又不巧間隔只有一、二歲,那麼你就要同時負擔2個人上大學!

這麼一筆龐大的費用,若事先沒有準備,完全靠當年的薪水則幾乎是不可能的,唯一的選擇是早作準備,越早越好,下表顯示每月投資/儲蓄$250,$500持續若干年後的情況(假設每年6%的淨回報率):

上圖告訴我們,第一,投入與產出成正比,投入越多,產出越多;第二,儲蓄與投資的時間越長,累積的資金也越多。

至於什麼是準備大學教育基金的最好方案,答案是無。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務,教育基金方案也沒有適用於所有人的萬靈藥。Coverdell  Education  Savings  Plan(以前稱Education  IRA),每年只有$2,000,  是遠遠不夠的,  而且有收入的  限制,  529計劃沒有收入限制,也可以放很多錢(最多每年可投入$2.2萬),但2011年以後可能有要交稅的問題,而且有些人嫌529不靈活(不能自己選擇Fund)  ,太保守,或是擔心放了太多的錢,  小孩日後用不完,會有Penalty,  開UGMA帳戶又有小孩成年後  會失  去控制的隱憂。通過永久性人壽保險來累積教育基金,也是適合於小小孩,歲數大了(10歲或以上),效果就不明顯,或者沒有效果。此外。大多數人在準備大學教育基金時,都不希望影響子女日後申請Financial  Aid,而上述大  部分方案除  人壽保險外  都會  當作父母或子女的Assets,從而對申請資助有不利影響。所以選擇什麼樣的方案,完全是因人而異,取決於小孩的年齡,你的目標,你的Budget,你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你對Financial  Aid的Expectation,等等。  總之,這是綜合的考慮,  方案可能是幾  種的Combination。至於各種大學教育基金方案的Detail描述,以及什麼樣的人適合於採用哪種或哪幾種方案,本人以前曾寫過數十篇專欄文章介紹,今天不贅述,若有興趣,可與本人聯絡。
(11/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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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儘管華人最關心小孩教育基金,但在財務計劃中作的最好的不是大學教育基金,而是退休計劃。我所接觸到的華人多是專業人士,如醫生、製藥業或電腦業,他們都往401K/403B中大量放錢,而且往往放Maximum,而在教育基金中多數人停留在口頭上,或是放的錢遠遠不夠子女日後上大學之用。有時候看起來很矛盾,對於新一代華人移民,退休是二、三十年以後的事,而子女上大學只有十幾年或不到十年,為什麼大部分人都願意往401K中放錢,而對更近期的子女大學教育基金不那麼積極呢?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401K/403B能抵稅,是上班族無可爭議的最佳退休方案。華人對於任何能馬上省稅的方案或產品都是趨之若鶩的。相反,子女教育基金都不能抵稅,用的是稅後的錢,而且沒有一種方案是適合所有人的最佳方案;其二,多數大學教育基金方案都對日後申請資助有不利的影響,而做退休計劃除了放太多日後可能會有遺產稅外,並沒有什麼明顯的弊端。

往退休計劃中多放錢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有兩個因素需要考慮。第一,如果放太多了,經濟上未必合算,因為401K上的錢,日後是連本帶利都要交稅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退休後的稅率會低於今天的稅率。但如果你退休計劃中有太多的錢,你退休後的稅率可能比今天還高,而且還可能要交遺產稅,高達50%所得稅加遺產稅要扣,你401K上的錢可能要去掉60-70%,拿到手的或者能留給子女只有30-40%;第二,財務計劃是總體計劃,講究全面(Comprehensive)與平衡。人的收入在一定時期是有限的,要花錢的地方又很多,往退休計劃中投入太多的話,必然要影響到目前的生活與中期的計劃,如子女的大學教育基金。合理地分配有限的資源,使其兼顧長遠目標,中期計劃和日常生活,是制訂合理的財務計劃的一條原則。

本文絕不是反對往退休計劃中多放錢,而是主張整體與平衡,要統籌安排,不能過於偏重。至於退休計劃中究竟放多少錢好,則是因人而異。如果你收入很高,想早點退休,又有足夠的錢作子女大學基金,則應多放,多多益善。如果你小孩上大學是近幾年內的事,則可以考慮把401K的投入額降下來,拿出更多的錢放在子女教育基金中。

此外,退休計劃除了401K/403B外,還有其他計劃可以考慮。如果你歲數比較大,401K開始的比較晚,除了401K最大限度地多放錢外,還應考慮開設Roth  IRA,Annuity(年金)。此外,永久性人壽保險可以積累現金值,也可以作為退休計劃的一個補充,如果你是Self-employed,或者正職工作外還有兼職收入,則可以開設SEP,每年可以投入毛收入的25%,或最多$40,000。投入SEP的錢與401K一樣都是可以抵稅的。

第五,居美多年的華人已逐漸接受了要理財的觀念,但很多人仍不認同現代理財的一些理念,其中一個突出的例子是關於Will(遺囑),我接觸到的絕大多數華人(95%以上)都沒有Will,而40歲左右的老美有相當多的人都立有Will。華人不願意立Will相信是源於傳統文化,生前不願談論身後事,更不願安排身後事,以為這  ‘不吉利,沒有必要’,  但在西方社會,  立Will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也是作財務計劃的一個重要環節。即使你還年輕,如果你有小孩,設立Will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夫妻倆同時去世了,小孩未成年的話,如果沒有Will,小孩的監護權是由法庭來判的。美國法庭是不可能把美國出生的小孩判給你在中國大陸的親屬來扶養的,而判給任何一個在美國它認為合適的人,誰獲得了小孩的監護權,他(她)就有權支配你們夫婦倆遺留下來的財產。這很可能不符合你們的願望,也不符合小孩的利益,但如果有Will,事先指定了監護人,則法庭無權過問,因為這是你們的遺願。去年9‧11一個華人遇難者的妻子事後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立了一個Will,事先指定了3個小孩的監護人。

(11/2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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