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談稅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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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報稅季節快到了,這幾期專欄將討論稅務規劃,介紹各種稅的情況,宏觀討論稅務規劃(Tax  Planning)的概念和一些基本作法。

美國人感嘆:人生有2件事是跑不掉的,一是死亡,二是稅。美國萬萬稅,稅既多又高,與報稅有關的主要有所得稅(Income  Tax),資本增值稅和遺產稅。

先說所得稅(Income  Tax)  美國的所得稅採行累進稅制(Progressive),即收入越高,稅率越高,下表顯示單身報稅與已婚聯合報稅在2002年度的稅率

毛收入(Gross  income)減去抵稅收入,如投入401K或傳統IRA帳戶中的資金再減去其他一些免稅項目後就是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這筆收入如果少於等於$46,700(夫婦倆)其稅率即為15%,如果大於$46.700,小於等於$112.850,其稅率則為27%,其他以此類推,總之,收入越高,稅率越高,最高為38%,這是聯邦所得稅。很多州還收州所得稅,新澤西為4%,紐約為7%,康州為7%。
所得稅按其來源基本上分為三大類:a)薪酬收入(Earned  Income),包括工資、獎金以及從事商務和實業的收入(trade  or  business)的收入,b)被動收入(Passive  Income),包括出租房屋的收入,從事有限合伙生意(Limited  Partnership  and  enterprises)的收入。在合伙生意中有限合伙人的收入才算被動收入,而主要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的收入則算薪酬收入。被動損失(Passive  Loss)只能沖銷被動收入。c)退休計劃提領:各種退休計劃(401K,403B  IRA,年金等)到59歲半時可以往外提取,提取的數額視作當年的收入,按其所得稅額報稅。

第二,資本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它比所得稅複雜得多。當你出售一種證券(股票、債券或共同基金)時,賣價比當初的買價高就是資本增值,要交增值稅,如果賣價比買價低就產生損失(Loss),損失可以抵稅。如何計算證券的成本呢?假設你年初買了100股XYZ股票,每股$55,原來該公司宣佈分紅(Dividends),你多收到了10股,你一共投了$5500,但現在你擁有110股,你調整後的成本就是每股$50($5500÷110)。這就是所謂的Adjusting  Lost  Basis,成本越低,Gain越高,稅也就越多。很多人錯誤地以為股票和共同基金只要不賣就不會產生Gain,也就不用交稅,這不對。舉共同基金為例:某共同基金投資了100家股票,年中賣掉了10家股票,平均下來每一股(Share)升值了$2,共同基金作為投資公司必須把這筆Gain派發給基金所有人。這樣一來你就有了Dedarved  Capital  Gain,也就要報稅。又或者某家股票一年當中給你派發了$3的紅利(許多公用事業股票舉派發紅利)。你並未賣出該股票,但你仍須為這$3的紅利報稅。

要計算純資本所得或所失,投資人需要把這一年當中所有的短期所得和所失相加,然後再分別與上長期的資本所得或所失。如果最後的結果是Gain,就要交Gain  tax,如果是Loss,就可以把這筆損失來抵銷薪酬收入(Earned  Income),一年最多可以抵銷$3,000,超過$3,000的損失可以用於抵銷來年的收入。

如果投資人在不同時期從不同的價格買同樣的股票(或共同基金),在報稅時就要指明賣的是哪個時期買的。如果你自已不作選擇,國稅局就假設你選的是FIFO(先進先出),即最早買的先賣。在股票價格節節上升時,按FIFO法計算成本最低,gain最多,稅也就最多,而在股票價格節節下降時,按FIFO計算成本最高,Loss更多,可以有更多的Loss來抵稅。

還有人為了減少Gain  tax,在短期內買進賣出同一種股票,俗稱Wash  Sale,但稅務規定在30天之內買賣同一種股票不能抵銷所失,但可以把損失加到再買時的成本(Lost  Basis)中去,使成本提高,再賣時Gain也就較少,從而迂迴達到省稅的目的。
(12/2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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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專欄文章介紹了所得稅與資本增值稅,今天談談遺產稅和稅務規劃的原則和基本做法。聯邦政府對死者的遺產稅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富過度集中於少數人手中,同時也為國庫每年增加幾百億美元的稅收。夫妻倆被視為單一經濟體(Single  Economic  Entity),如果一方去世,財產可以全部轉給配偶不須經過認證程序也不用交遺產稅,待另一方也去世了再交遺產稅。遺產稅的開徵起點是67.5萬美元(2000年,以後逐年增加,2006年及以後增加到100萬美元),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遺產少於67.5萬美元,2006年以後少於100萬美元,你的子女不用交遺產稅。超過的部分要納遺產稅,起徵的稅率為39%,300萬美元以上為55%。這是聯邦的,大部分州也徵遺產稅,6-15%不等。也就是說,如果不作適當的遺產規劃,你的遺產一半以上要交山姆大叔。

我接觸到的客戶大部分收入都不錯,有些人現在交稅就很多,有些人未來交稅甚至高於現在,大部分人未來都會有遺產稅問題。所以他們最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如何省稅。

稅務規劃當然是為了減少一些稅,但是如何作大有文章。西醫講究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見效快但可能治不了本甚至伏下更大的後患;中醫講究整體調和,但可能見效慢。健全的稅務規劃應該是中西醫結合,既治標又治本,這是其一。第二,就跟看病一樣,稅務規劃因人而異,因為各人的財務狀況不一樣,目標不一樣,想法不一樣,所以解決辦法也不一樣,一定要對症下藥。

先說西醫療法。如果你現在稅率太高,主要關心的是現在如何少交所得稅,你可以充分利用各種合格的退休計劃(Qualified  Plan),如401K、403B或SEP,最大限度地往裡頭放錢。目前401K你每年最多可以放12,500元,Self-Employed則可以設立SEP,把年收入的25%,最多40000元投入SEP計劃中。投入401K、SEP、403B的錢都可以抵稅。

如果你有大量的共同基金或股票,資本增值稅太高,則可以考慮延稅年金(Deferred  Annuity)。放入年金的錢沒有限制,你放多少都可以,在拿出來以前其資本增值不用交稅。

如果你稅率太高,則可以買些不用交稅的市政債券(Municipal  Bonds),這種債券固定每年付百分之幾(一般少於10%)利息,但利息不用交聯邦所得稅,而且這種債券風險較少。如果你自己的稅率太高,也可以考慮把財產轉移給子女。你每年可以最多轉讓11,000美元的財產給每個子女,夫妻倆可以轉22,000美元。這22,000美元開設一個Custodia帳戶,拿去投資,賺到的錢稅率較低。

上述方案是西醫療法,它見效快,但可能並沒有真正解決稅的問題,而是給未來創造了一個更大的問題或是有其他的不良後果。比如有此客戶才30幾歲,401K已有十幾萬,每年還放Maximum,這種作法是享受了抵稅的好處,但未來會有更高的所得稅和高達55%的遺產稅。此外,我一般不建議客戶在孩子還小時把財產轉移給子女,因為子女一旦成年(18歲或21歲),他(她)就成為這個帳戶的所有人,可以任意處置這筆財產,父母無權過問。第二,放在小孩名下的錢對他們日後申請獎助學金會有非常不利的影響。

健康的稅務規劃不是為省稅而省稅,至少不應只貪圖今天省稅而造成未來更大的稅務負擔。健康的稅務規劃應該是整體財務規劃的一部分。作稅務規劃之前要先作整體的財務分析,要了解目前5年、10年和更長遠的財務狀況和稅務狀況,然後再制定合適的稅務規劃。如果你已經快40了,退休計劃還沒有開始,則應往401K裡放Maximum,一方面是抵稅,但更重要的是為退休生活作準備;如果你還年輕,401K已有十幾萬了,則不應再放Maximum,以防未來出現更高的稅負;如果你的退休不成問題,就要考慮如何把財產轉移給子女,如何解決未來的遺產稅問題。如果你的財產已過百萬美元,則遺產規劃就應提上議事日程(參見此前發表的5篇專文“如何作遺產規劃?”)。

總體的戰略的稅務規劃與局部的戰術的稅務計劃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是全面的完整的,它兼顧了目前、長遠和未來的稅務問題,而局部的稅務計劃只考慮眼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根本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制造一個更大的問題。
(1/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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