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ASSET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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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个读者朋友打电话说,前两年他卷入一次车祸, 对方人高马大,身体壮硕,当时什么事也没有.前两个月他突然接到法庭通知, 说对方委托律师告他, 称那次车祸使他 “头痛”、“腰痛”、“脖子痛”,外加“精神受刺激,心理受伤害,常常失眠,作恶梦”,向他索要巨额赔偿。当然,他有汽车保险,保险公司也替他请了律师准备打官司。但一般的汽车保险的“人身伤害”只保十万美元,超过的部分要他自己负责。他很担心万一官司败诉,他的房子、银行存款和其它财产会被拿去赔偿。他向我咨询应该怎么办,才能保障他的财产不受官司的影响。无独有偶,前年我还有一个医生客户也卷入车祸,是他的责任,当时对方也是毫发无损,但事后获知他是医生,是只“肥羊”,也向法庭起诉,称“精神、肉体受到严重伤害”,要索赔500万。官司现在还悬着,但弄得他七上八下,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摊到这种倒霉事,搁谁也受不了,毕竟头上悬着一颗不定时炸弹。大家都知道,美国是律师治国,律师多如牛毛,往好的方面说,律师会保障你的权益;但律师要吃饭、要赚钱,当然要鼓动你兴诉打官司,官司赢了,律师要与你坐地分赃,你还未拿到赔偿,律师先拿走三分之一,这都是写在contract 上的。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除了行事小心谨慎,自求多福外,另外一条很重要的就是知道如何保障自己,并且确实采取措施保障自己辛辛苦苦积累的财产不会因为一次官司而化为乌有,这就是所谓“资产保障”(ASSET PROTECTION)。这后一条更重要,因为你再小心也有失误的时候,所谓人有犯睏,马有失蹄,很难避免。下面就谈谈一般常用的资产保障的做法,供参考。

第一,各种责任保险 如果你没有business,是上班族,最有可能成为被告的可能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意外,除了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外,你还可以购买umbrella insurance,这种保险一般保额都很大,100万,200万,500万都可以。若你输了官司,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的保额外,会额外替你支付100万,200万的赔偿。而且umbrella insurance不贵,一年可能只需要几百块钱,值得考虑。当然,umbrella insurance只cover一般的责任,不管business 和专业方面的责任。如果你是办工廠、開餐館,则要购买責任險(Liability insurance)。如果你是律师、会计师、保险财务专业人士,则要买E&O Insurance。如果你是医生,则要买误医误诊保险(Malpractice insurance).这些保险有双重作用,第一,在你成为被告时保险公司替你请律师(一般是保险公司自己的律师)打官司;第二,在你输掉官司时保险公司替你赔偿,你保多少赔多少。

第二,各種退休計劃 退休計劃一般也不受官司影響和債權人追討,退休計劃包括qualified計劃,如401K、Owner 401k (又称Owner 401K)、SEP、Defined Benefit Plan,412(I),與Non-qualified計劃(如一般年金)等。退休計劃中的錢一是是供養老用的,二是在59歲以前不能拿出來,這是它免於官司追討的原因之一.

第三,购买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中的現金值不受任何官司或債權人的追討。十年前美國有個喧騰一時的O.J.辛普森case,辛普森打刑事官司贏了,免了牢獄之災,但打民事官司輸了,要賠償3,800多萬美元,辛普森幾乎所有的財產、房子、地、銀行存款、股票、business interest都要拿去賠償。但辛普森有很大的人壽保險,其中的現金值據說有上百萬,這筆錢就安然無恙。辛普森可以提領或以借的方式拿出來供自己用,而不必拿去付賠償金。所以擁有永久性的人壽保險是作asset protection的一項主要甚至不可或缺的方式,是打不破的堅盾。這幾年不少大陸人發財了,跑到美國來,其藏錢的方式之一就是買人壽保險。
9/19/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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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把個人財產與business財產分開 如果你有business, 或准备开创自己的生意,在选择business的組織形式时也要从 asset protection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or legal entity 有不同的个人责任 (liability). Business的組織形式包括Sole Proprietorship(個體戶)、S Corp、LLC、Partnership, C Corp.等.從Asset Protection角度考慮,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危險的。人家若告你,不僅你的business要遭殃,還可以染指你的個人和家庭財產。因為個體戶本來就是個人財產與business利益不分. 你所有的生意收入(revenues)扣掉开销和一切合理、合法的deductibles 都算作你的个人收入(报Schedule C), 如果不作退休计划,这个人收入年终都要交所得税。Solo Proprietorship的最大好处是简单而方便,连公司都不用成立。你是老板,你说了算,想干吗干吗。但正因为简单,所以别人要告你也很容易。而且,这种商业组织个人财产与生意收入混在一块,别人要告你,若你输了官司,不仅你的生意要拿去赔偿,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也要受债权人追讨。所以,从保障个人资财的角度来看,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不安全的。而其它形式的商業組織形式一般都把你的business與個人財產區分開來,因商业上的纠纷和责任引起的官司和索赔一般仅限于你的business财产,債權人很難touch你的個人財產。但医生是个例外,很多医生都成立了PC, LLC 或Partnership,但医生若输了误医误诊官司,医生的个人财产还可能要被拿去赔偿。医生的这种“特殊待遇”可能是因为医生职业人命关天,一旦失误会给病人造成重大伤害,同时医生又是高收入群体,高收入伴随着高风险也很正常。有钱人被别人起诉索赔的概率就远远高于一般人,劫富济贫是通行世界的大众心理。所以医生特别需要、也特别关心资产保障问题。

第五,設立Trust(信託)如果你財產已經很大,該做的都做了,該有的都有了,最後一個堡壘就是設立信托(Trust)。形象地說,信托就是在你和你的財產之間設立一個第三者,一個名義上的所有人(Trust)。名義上你不擁有財產,信托擁有財產。别人可以告你,但你名下一無所有,告也白告。當然設立信托(Trust)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限於篇幅,本文無法贅述,只簡單述幾條:第一,从时效性来划分,信托有两种:可撤消信托(Revocable Trust)和不可撤消信托(Irrevocable Trust)。一般人设立的信托都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是一种可撤消信托,可撤消信托不能保障你的財產。可撤消信托只是说一旦你过世,你的财产不需要经过法庭的任证程序(probate),但并不能保证这笔财产不受债权人追讨,因为这是可撤消信托,任何时候都可以更改或撤消。第二,真正保障你财产安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如不可撤消人寿保险信托。因为不可更改、不可撤消,债权人拿不到。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你欠国税局(IRS)税,国税局(IRS)还可以从你的不可撤消信托里拿钱。当然,有利必有敝。债权人拿不到你的钱,你自己要从不可撤消信托里拿钱也非常困难。財產一旦放進了不可撤消Trust,你也就失去了靈活性,很難隨心所欲地使用、處置。总之,Trust有多種多樣,在财务规划上有不同的作用,也有不同的局限性。你是否需要Trust,需要什麼樣的Trust,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能搞定的,一定要請教專業人士,切忌想當然,或人云亦云。
(1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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